福安市白马港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工程 |
点击:99次 日期:2017-12-31 17:27:46.0 |
招标编号: 中鼎誉润【2017】招第FA0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白马港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工程分别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7】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安市白马港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工程
2.2 建设地点:福安市白马港海区
2.3工程建设规模:外塘村前沿护岸修复554m,乌山岛西侧水道清淤2.92km,乌山岛西侧水道清淤,设计底高程-2.0m,底宽18.6m,设计边坡为1:8,超宽3.0m,超深0.3m,清淤总方量41.43万m3;外塘村前沿护岸修复采用直立式现浇砼挡墙结构,护岸顶高程为+5.25-+5.35m,挡墙顶宽0.8m,在挡墙上设现浇钢筋砼护轮坎,护轮坎顶高程为+5.90m。招标控制价为6128077元(含暂列金额29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外塘村护岸修复和乌山岛西侧水道清淤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7〕5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15、2016、2017年年度内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情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5年内承担过清淤整治与护岸修复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30日09时00分至2018年01月06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faggzyjyzx.com)进行在线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若下载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售后一概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若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银行保函(注: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保函用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于投标文件中。
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规定,采用工程担保保函作为保证形式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工程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01月24日09时00分,提交平台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随行软件平台。开标地点: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开标室 。
7.1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企业需使用深圳CA进行签章,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页检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是否完整。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的损失。
7.2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等因素导致平台解密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
7.3 逾期网络递交投标文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规定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 福安市 邮 编: 352100
电 话: 0593-6868268 联系人: 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泰禾红树林9号楼401室,邮编:352100;
电话: 0593-2292932;
联系人: 俞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转账时请备注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
帐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06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 系 电 话 : 0593-2130366
监管部门名称: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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