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赤溪镇宣洋等12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 |
点击:82次 日期:2017-12-31 17:27:45.0 |
招标公告
蕉城区赤溪镇宣洋等12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招标编号:HCBYN2017037,已由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以宁区政文【2017】6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建设规模为:本招标控制价为1240656元;
工程建设地点为: 蕉城区赤溪镇宣洋等12个村;
招标范围和内容:房屋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
工程及其它工程等,具体详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工期:6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
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土地整理专项资金补助。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
3.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3.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招标人自2017年12月29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3日17时30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及电子图纸。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以下网址 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11日 15时 00 分;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备用,否则其投标无效(支持远程解密)。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无效投标处理。
4.2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用纸质投标文件1份,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递交到指定网址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的评标办法。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HCBYN2017037 ”的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帐帐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向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帐户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 ;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 ,邮编: 352100 ;
电话: 祝先生 联系人: 0593-2290876 。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坪塔西路金龙商贸六号楼F栋3-D ,邮编: 352100 ;
电话: 0593-2936263 ;
联系人: 小周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账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409171151656;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
电话:0593-2915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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