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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28(纵一线)蕉城区碗窑村至城澳(罗源界)公路碗窑至礁溪段公路工程

点击:92次 日期:2017-12-29 16:57:58.0

标公告

 

国道 G228(纵一线)蕉城区碗窑村至城澳(罗源界)公路碗窑至礁溪段公路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G228(纵一线)蕉城区碗窑村至城澳(罗源界)公路碗窑至礁溪段公路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批【2017】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蕉城区飞鸾镇碗窑村,顺接国道228飞鸾方向(与新飞路共线)(桩号K0+000),路线总体走向为西往东,经碗窑村、外窑村、新窑村,进入三都镇,穿石仔隧道,终于礁溪村(桩号K4+700),路线全长4.7公里。本段共设中桥108米/2座,涵洞10道,隧道1座长855米。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泥土。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采用1/100、小桥涵和路基采用1/100,石仔隧道采用单洞双向隧道,单洞宽14米。其它技术标准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1

K0+OOO~K4+700

路线全长4.7公里

路线全长4.7公里,建设类别为新建。本项目推荐线共设中桥108米/2座,涵洞10道,隧道1座长855米。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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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1)自2012年12月0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独立完成过一个一级普通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段,且合同价在 20000 万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以上的工程;2)自2012年12月0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项公路隧道工程;3)自2012年12月0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普通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4)自2012年12月0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软基处理方式采用水泥搅拌桩(PC桩、钉型等)或挤密砂桩的公路软基工程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30日上午 08:30:00起至20180103日下午17:00:00前,登录到宁德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电子版;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纸质版施工图纸的,投标企业购买完招标文件后需将网上已支付信息界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作为支付凭证,拿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宁德市置业小区11#204室)购买纸质版施工参考图纸,图纸售价人民币12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苏国泰新点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1月24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261.5/份。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开标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5.5 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投标人所能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5.6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及《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含信用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或年度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万达华城19栋2单元504室

联系电话: 15160185253       

联系人: 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置业小区11号204室

联系电话: 13616090515     电话:05932827328

联系人: 彭女士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下

招标人指定帐户: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行:厦门国际银行宁德分行

 号:8022100000000743

    

监督单位:宁德市蕉城区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3-288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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