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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迁建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72次 日期:2017-12-29 16:57:57.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迁建项目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2017〕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招标人为宁德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溪北洋新区东侧外济里旁地块

    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1050.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40平方米,建设1#门诊综合楼、2#住院楼和3#住院楼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5297077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25 个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工程主体结构验收

    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 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地方信用评价分(含法人到场5分)×30%。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且不得低于60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及宁建筑〔2017〕37文规定查询计取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30 日8时00分至2018 年 1 月 7 日23时55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faggzyjyzx.com,下同)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需要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电子评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

    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无需密封)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29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7.2.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等因素导致平台解密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企业需使用深圳CA进行签章,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页检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是否完整。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的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70-519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21:00,周六08:30-17:30)。

    7.3. 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光盘(pdf格式)作为备份,若因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电子标书加密工具失效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功能失效时(出现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上传或所有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成功的情况下),方可导入备份的电子光盘(pdf格式)数据进行开评标,在导入光盘数据文件时需进行匿名报名号的有效性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导入,并以此数据为准。若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到电子开标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成功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电子光盘数据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4. 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提交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7.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筑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网络匿名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个报名号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

    7.6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faggzyjyzx.com)发布。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faggzyjyzx.com)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

    地址: 福安市城南南山路66号

电话:0593-6516852、15605052151

联系人: 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栋2层2-E

联系电话:0593-2818788、18605932755  

联 系 人:小章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06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监管部门:福安市住建局招标办

地点: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建设大院

电话:0593-638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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