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点击:87次 日期:2017-12-29 16:57:54.0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诚源(2017)招-0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侨经发〔2016〕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侨经济开发区富春东路北侧薛令之路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26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7580平方米。总面积为19331.47㎡(不含操场地下室及门卫建筑面积),拟建设30个教学班。工程造价为4830564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直至缺陷责任期完毕,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监理期限:总工期 195 日历天(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历天);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监理服务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备案直至保修期完毕;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设计单位: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
2.7.监理服务费: 暂定 66.74 万元,(注:保修期的监理费已包含在实施监理服务的收费中,不再计取,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为计费额依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35%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 3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 5 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本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执行,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职称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近6个月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不能参与投标。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30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至2018 年 1 月 3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5及以上版本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电子评标)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若金额不足,则按(1)的方式补齐;(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按闽建筑〔2015〕29号规定以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1 月 23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 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 (http://www.ndggzy.gov.cn/ndztb/bszn/)。
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在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开标室(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在递交纸质版标书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核验。(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或不符合7.3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9.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陈普路8号3#楼;邮编:352100 ;
电话: 0593-2917669 ;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盛辉仕林东湖11号楼121室,
联系电话: 0593-2971386 传真: 0593-2971386
联 系 人: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35050168243300000539
保证金递交用途应备注“诚源(2017)招-028”或“项目名称(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地址: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监督部门:宁德市住建局建筑业科;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8楼;
电话:0593-2990133。
友情提示:关于CA证书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33-9515、13275029812,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8503300、0593-225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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