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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武夷新区供水系统一期工程(武夷新区水厂)EPC项目

点击:103次 日期:2017-12-29 16:57:44.0

招标公告

FJHJ[2017]06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武夷新区供水系统一期工程(武夷新区水厂)EPC项目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夷新区分局文件南发改新【201548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福建武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市水利电力工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水厂一座,一期规模为10万m3/d,总用地面积203327平方米。厂区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综合池(包括机械混合池,折板絮凝池、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反冲洗泵房和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回用水池。主要污泥处理建(构)筑物: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及脱水机房。主要附属建(构)筑物;综合楼、门卫室、车库、变配电间、机修车间及仓库,总投资约9000万元(其中建安约5300万元,设备约28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武夷新区供水系统一期工程(武夷新区水厂)的设计(深化)、采购及施工任务,具体包括:

(1)设计工作范围:根据原设计方案对设计进行深化及提升,并通过业主方认可及审核,满足相关部门审核要求;

(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工艺)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设备自动控制工程等专业工程的施工;

(3)工程采购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设计限额(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建安工程费用5300万元 ;

2.5.工期要求:300日历天。(1)施工图深化设计: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完成深化设计并通过业主及业主认可的相关部门审查;(2)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前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市政(给排水)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若无此设计资质,中标后将设计深化部分分包给该资质的设计单位)。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2017年第四季度);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要求中“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记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投标人在报名前必须携带本公司(指有设计资质)或设计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市政(给排水)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到招标代理公司确认设计资质。否则报名无效。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 29 9 00分至  2018 1 22359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投标人必须在201712298 30分至 20181 2 2359分(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

4.4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发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

4.5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重要提示:对获取招标文件有时间要求的文件请在上网时及时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电话0599-8317272)及新点平台(电话0599-8317118)联系,须在系统后台招标公告时间中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进行登记确认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方法一: 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已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方法二: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法三: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方法四: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7.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1 19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3.投标人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签到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保证金单据(其中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须提交原件,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单据提交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到场验证、签到。

投标单位现场提交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证书不一致的,无论报价、排名多少,均作废标处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南平市水利电力工程处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武夷大厦17楼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599-82887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45号二轻大厦三层

联系人:小刘

电  话:0599-863405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09158388194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行政监督机构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夷新区分局

电话0599-6905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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