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福建 > 南平市

政和经济开发区二期鸭母垄横二路道路工程

点击:85次 日期:2017-12-29 16:57:44.0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7〕延第05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经济开发区二期鸭母垄横二路道路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政和经济开发区二期

2.2. 工程建设规模:路基及软基处理、路面、排水(含污水管、雨水管、砼边沟)、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管井工程等,造价约185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桩号K0+520至终点桩号K1+300内的内容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政和经济开发区二期鸭母垄横二路道路工程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543536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的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否则按废标处理(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要求)。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8. 截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中未被限制参加福建省重点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请于2017  12  29  830分至2018  01    05 2359分前通过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投标人必须在 2017  12    29   8  30  分至201801 05 2359(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发

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

4.4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

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

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并注明政和经济开发区二期鸭母垄横二路道路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可简写);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符合南平年度投标保证金条件的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④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年 01 月 23  日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经理)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易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邮编:353600

电话:18054909699,联系人:倪先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平公司地址:南平市水东兴达路2号,邮编:353000      

电话:0599-8723168

联系人吴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名: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号: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4091 5838 8194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2

行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0599-3321767

友情提示:

①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收藏】【打印】【关闭】 相关信息: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102751号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