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一期205国道沿线道路绿化)EPC总承包 |
点击:66次 日期:2017-12-29 16:57:41.0 |
招标编号:FJHLP〔2017〕第10号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一期205国道沿线道路绿化)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道路全长约6.4公里,主要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改善荣华山产业组团新205国道绿化环境,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安费约5000万元。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优化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等)、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2.3建设地点: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附近205国道沿线。
三、建设工期:
3.1设计周期:根据招标人以及项目的需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5个日历天内出施工图初稿,经业主审定后15个日历天内出正式施工图。在各阶段设计期间中标人需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3.2施工工期: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
四、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①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②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只允许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格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格的一方作为牵头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4.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4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4.5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
4.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五、质量要求:
5.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且应满足业主要求的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应达到经业主及相关部门确认的设计效果】。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3日23时59分登陆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cggzy.com)进行在线下载。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报名后如需纸质标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红线图等招标资料,请派代理人于2017年12月29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 3 日 17 时30分持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办事处(浦城县兴华路463号六层)购买。
七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入账保证金子账号。该子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对应唯一投标企业,只允许本企业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②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以全额现金转账的方式提交;③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④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9.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cggzy.com),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 22 日9时00分。
9.3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 月 22日9时00分。(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9.4 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月22日9时00分之前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cggzy.com/)等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浦城县仙阳镇荣华山产业组团内
联系人:聂道和
电话:1595975982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 邮编:353400
电话:18250977577(浦城办事处) 传真:0599-2840128
联系人:吴松英(浦城办事处)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监督部门: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99-282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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