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64次 日期:2017-12-29 16:57:16.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将发改投〔2017〕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第三中学,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将乐县第三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第三中学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工程,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结构为五层框架结构,项目建设有12个标准教室,建成后可容纳学生420人,工程总投资约60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06631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标段划分;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三明市注册登记,具备有效合格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为临时的,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建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3〕36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29日 08时30分至 2018年01月02日 17时 30分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方式,采用现金方式的投标人应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将乐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2)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保证金。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3)按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
6.4.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扫描件,与投标文件同时上传。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0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拟派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第三中学,
地 址:将乐县,
电话: 13860500715;
联系人: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三华南路58号社保大楼二层
电 话:13859170792;
联系人:杨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社保大楼二楼,县医院对面 ; 电话: 0598-2267169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31 0100 1001 0000 0405 24
交易中心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8772616
监督部门: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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