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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八路(瑶竹路-东万路)工程

点击:66次 日期:2017-12-28 10:59:21.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八路(瑶竹路-东万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7〕136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负担,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组团内;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线路全长430米(扣除范围外交叉口长度),其中0.015千米为已批用地红线范围,本项目新增路线长度为0.415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20米,建安工程费用为244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道路照明及绿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台湾企业

3.10.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

3.10.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提供《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岚综实审批〔2017〕48号)、《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实行电子化运行的通知》(岚综实审批〔2017〕49号)(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09时00分至2018年01月04日17时30分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编制工具(V1.1.0)(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8年01月04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2018年01月05日交付图纸。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01月18日09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③台湾企业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④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帐号二选一)

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投标人自行选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安置小区C地块15#楼二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件:/

电话:林旭新,传真:/

联系人:0591-6288008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创业园3号楼4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件:/

电话:0591-23127866,传真:/

联系人:陈珍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电话:0591-2315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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