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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监管场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点击:95次 日期:2017-12-28 10:59:20.0

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委托,对平潭监管场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ZZFZ2017招字111号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交货期

1

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批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所有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①本项目全部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检验、税金以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均以合同包为单位。

②本次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厂家生产的未经使用的原装产品,产品质量符合相应国际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3、交货地点平潭县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厨房设备、厨具等证明其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有效的燃气灶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证件注册地址与现生产地址一致,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网站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否则视为无效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③条和第④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上述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有原件备查。

5.2交货期: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所有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5.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最高控制价:本采购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3195470  元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③本招标项目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叁仟元整(¥63000元)

备注: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下任意一个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ZZFZ2017招字111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投标人自行选定)

9.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1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28 日至2017年 1  2 23时59分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进行无记名方式投标报名,并在线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和打印投标报名回执单,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 1  24 日上午930,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开标时间:2018 1  24 日上午930,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打印投标报名回执单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17年 1  3  17 时前,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系或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上发布本项目答疑栏提出。

15.以上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上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天大山北路;

 话:  13805079306  ;电话:  0591-24315100  ;

传真:  0591-24316100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物流集团办公楼1号楼四楼;

邮编:350001

联系人:尤小  电话:0591-87301172传真:0591-83801221;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联系电话: 0591-2317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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