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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点击:63次 日期:2017-12-28 10:59:12.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全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泉台管经审〔2017〕7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692.372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系2017全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标线工程、信号灯系统、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2.372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委务会议纪要〔2017〕15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为泉州台商区注册成立的企业或在泉州台商区设立分支机构并缴税的企业。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核准的相应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7〕53号的规定。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执行泉建筑(2015)70号文件精神规定。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还须是已办理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相应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项目的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泉建筑〔2015〕51号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号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无纸化招投标”系统的通知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280800分至2018010217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4.3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8877699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2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

帐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注:①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龙头企业,其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能够在福建省工程建设交易网(网址:www.fjjsjy.com)查询确认,并于交标时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一张。②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执行泉台管〔2017〕166号文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等形式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0110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或签章)确认并加盖公章;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8.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自行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并将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的,产生的后果自负),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浔头村,邮编:362122

电子邮件:      /       

电话:0595-87597902,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东海大街马可波罗豪园A幢301,邮编: 362000

电子邮件:406039846@qq.com

电话:0595-28877699/13615949451,传真:0595-28877699

联系人: 陈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四层(交警大队斜对面)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

电话:0595-2739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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