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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电子招标)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83次 日期:2017-12-28 10:58:58.0

(网上电子招标) 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审〔2017 〕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云霄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马铺派出所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安投资估算133万元,主要建设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建设服务大厅1层,面积116.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的土建、安装、市政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本工程预算审核价:1334323元(其中含暂列金¥6万元)。

本工程发包价:¥ 1198640

2.5.工期要求:60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③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件要求,对纳入省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含项目负责人),“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30日至20181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简易招标办法)(K=1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01 09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小写:¥24000元整);

6.1.4汇入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账号:(以下账号任选其一)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

1)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3)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备注: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1.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2.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采用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贰万肆仟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须携带原件核对)。办理投标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0110日北京时间 103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old.zzyx.fj.cn)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公安局 

 址:云霄县将军大道旁  邮编: 36330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596-85562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陈政路203号  ,邮编:363300

联系人:  小方  

电话: 0596-858696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

 

(网上电子招标) 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审〔2017 〕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云霄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马铺派出所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安投资估算133万元,主要建设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建设服务大厅1层,面积116.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的土建、安装、市政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本工程预算审核价:1334323元(其中含暂列金¥6万元)。

本工程发包价:¥ 1198640

2.5.工期要求:60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③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件要求,对纳入省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含项目负责人),“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30日至20181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简易招标办法)(K=1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01 09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小写:¥24000元整);

6.1.4汇入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账号:(以下账号任选其一)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

1)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3)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备注: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1.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2.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采用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贰万肆仟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须携带原件核对)。办理投标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0110日北京时间 103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old.zzyx.fj.cn)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公安局 

 址:云霄县将军大道旁  邮编: 36330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596-85562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陈政路203号  ,邮编:363300

联系人:  小方  

电话: 0596-858696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

 

(网上电子招标) 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审〔2017 〕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云霄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马铺派出所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安投资估算133万元,主要建设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建设服务大厅1层,面积116.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的土建、安装、市政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本工程预算审核价:1334323元(其中含暂列金¥6万元)。

本工程发包价:¥ 1198640

2.5.工期要求:60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③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件要求,对纳入省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含项目负责人),“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30日至20181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简易招标办法)(K=1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01 09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小写:¥24000元整);

6.1.4汇入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账号:(以下账号任选其一)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

1)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3)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备注: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1.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2.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采用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贰万肆仟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须携带原件核对)。办理投标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0110日北京时间 103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old.zzyx.fj.cn)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公安局 

 址:云霄县将军大道旁  邮编: 36330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596-85562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陈政路203号  ,邮编:363300

联系人:  小方  

电话: 0596-858696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

 

(网上电子招标) 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审〔2017 〕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云霄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马铺派出所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安投资估算133万元,主要建设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建设服务大厅1层,面积116.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的土建、安装、市政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本工程预算审核价:1334323元(其中含暂列金¥6万元)。

本工程发包价:¥ 1198640

2.5.工期要求:60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③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件要求,对纳入省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含项目负责人),“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30日至20181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简易招标办法)(K=1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01 09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小写:¥24000元整);

6.1.4汇入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账号:(以下账号任选其一)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

1)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3)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备注: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1.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2.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采用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贰万肆仟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须携带原件核对)。办理投标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0110日北京时间 103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old.zzyx.fj.cn)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公安局 

 址:云霄县将军大道旁  邮编: 36330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596-85562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陈政路203号  ,邮编:363300

联系人:  小方  

电话: 0596-858696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

 

(网上电子招标) 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审〔2017 〕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云霄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马铺派出所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安投资估算133万元,主要建设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建设服务大厅1层,面积116.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的土建、安装、市政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本工程预算审核价:1334323元(其中含暂列金¥6万元)。

本工程发包价:¥ 1198640

2.5.工期要求:60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③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件要求,对纳入省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含项目负责人),“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30日至20181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简易招标办法)(K=1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01 09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小写:¥24000元整);

6.1.4汇入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账号:(以下账号任选其一)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

1)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3)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备注: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1.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2.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采用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贰万肆仟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须携带原件核对)。办理投标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0110日北京时间 103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old.zzyx.fj.cn)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公安局 

 址:云霄县将军大道旁  邮编: 36330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596-85562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陈政路203号  ,邮编:363300

联系人:  小方  

电话: 0596-858696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

 

 

(网上电子招标) 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审〔2017 〕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云霄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马铺派出所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安投资估算133万元,主要建设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建设服务大厅1层,面积116.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的土建、安装、市政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本工程预算审核价:1334323元(其中含暂列金¥6万元)。

本工程发包价:¥ 1198640

2.5.工期要求:60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③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件要求,对纳入省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含项目负责人),“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30日至20181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简易招标办法)(K=1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01 09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小写:¥24000元整);

6.1.4汇入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账号:(以下账号任选其一)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

1)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3)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备注: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1.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2.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采用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贰万肆仟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须携带原件核对)。办理投标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马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工程 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0110日北京时间 103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old.zzyx.fj.cn)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公安局 

 址:云霄县将军大道旁  邮编: 36330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596-85562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陈政路203号  ,邮编:363300

联系人:  小方  

电话: 0596-858696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

 监督单位及电话: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0596-8532248、

                 云霄县发改局  电话:0596-852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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