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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印池公园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83次 日期:2017-12-28 10:58:56.0

漳浦县印池公园项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浦县印池公园项目工程  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浦发改审〔2017〕1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入,招标人为 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龙湖大道南侧、金浦大道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3192.47㎡(其中含印池潭水体面积2692平方米):(1)新建公厕两座,建筑面积152.42平方米,廊子建筑面积76平方米、澄心亭建筑面积16.6平方米、停车棚建筑面积21.4平方米;(2)建设园内道路长480米,其中主园路长410米,宽4米-6米、次园路长70米,宽2米-2.5米;(3)广场铺设花岗岩石材及彩色沥青面积1926.69平方米,其中庙前广场铺设花岗岩石材685.73平方米、澄心广场铺设花岗岩石材632.98平方米、老人活动广场铺设彩色沥青607.98平方米;(4)配套建设景观绿化面积15570.99,栽植香樟、小叶榄仁等乔木358株,栽植山茶等,草皮地被12608.20平方米;(5)配套停车场465.50平方米,区内水电管线等附属设施;(6)保留修缮现有土地公庙建筑面积235.43平方米。总投资111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2.4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9647557元(含暂列金50万元、包干价5万元),K值=22 %,发包价为:¥7702294.89元(含暂列金50万元、包干价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满足闽建筑〔2013〕41号文件《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监理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 28 日至2018 01   02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附件:①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等其他资料,由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永嘉天地B1-603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01 11 17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浦支行

    帐号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286 6828 8440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3方式三:保函或担保形式

    ①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

    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保函或担保的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8年 01 12日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或光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提交地点为: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

    7.3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拍照核验登记,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核验身份或未签到或因投标单位原因未签到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          邮编:363200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1885021195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永嘉天地B1-603          邮编:363200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3206099       传真:0596320609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  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

 

监督单位:漳浦县发展与改革局0596-3221035

          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0596-310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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