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蓝田二厂区电镀废水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97次 日期:2017-12-28 10:58:55.0 |
(网上电子招标) 蓝田二厂区电镀废水站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蓝田二厂区电镀废水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漳经贸函投资〔2012〕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废水站建筑面积960m2,地上1层,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蓝田二厂区电镀废水站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90875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不适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要求 。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6.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6.3. 根据闽建办建〔2016〕10号文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区间为9.00%≤k≤11.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月18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肆万捌仟元整 (小写:48000.00元整);
6.1.4汇入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4091 5838 1314
开户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并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
① 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 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 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⑴ 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⑵ 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⑶ 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开标时间:2018年1月19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开标地点: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并拍照),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或核验不通过的都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 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和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芗城区腾飞路388号 , 邮编: 363000 ;
电 话: 0596-2066562 , 联系人: 何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漳州市漳福路28号(漳州建筑设计院内) , 邮编: 363000 ;
电子邮件: xmxhwzz@163.com ; 电话: 0596-2936870 ;
联系人: 小黄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地 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监督部门: 漳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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