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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桐南小学(海湾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点击:130次 日期:2017-12-27 15:50:17.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远达招〔2017〕第N-040号、鼎交易2017(363)号、鼎招2017(18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桐南小学(海湾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桐南小学(海湾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鼎发改审批〔2016〕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鼎市桐南小学,项目管理单位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鼎市桐南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海湾新城的规划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9137.51㎡;教学楼一为地上四层、建筑总高度15.60m;综合楼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23.55m;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87367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不含保修阶段);具体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为13个月(不含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工程档案归档直至工程结算审计审核完毕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深圳市宝安规划设计院

2.7. 监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 计取,34.95万元(即为发包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不含保修阶段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及其他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等相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企业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无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5.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70800分至2017123118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取不记名方式下载有关招标资料,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及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附后)

备注:投标人必须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注: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详见附件1、附件2)的原件(无需密封)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

账户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60323010010000011832

注: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用途上注明宁远达招〔2017〕第N-040号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网络递交: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电子投标文件,其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3.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 房屋建筑工程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7.3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规定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①:在评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将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原则上均以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评审过程中,如因评标设备、系统软件、网络运行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无法正确读取数据或读取的数据不全的或其它情形导致无法继续评审的,则可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则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无按规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则评委不予评审,按废标处理。

备注②: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等因素导致平台解密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下同)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同)上发布。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桐南小学(盖章);

地址:福鼎市中山南路131号,邮编:355200

电话:13860361122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大广场荣华楼G幢308室,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26698、13950598867

联系人:小黄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鼎市发改局、福鼎市住建局

地点: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福鼎市住建局大楼

    电话:0593-7808311、0593-781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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