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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大厦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点击:177次 日期:2017-12-26 13:04:06.0

兴业银行大厦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711519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业银行大厦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已由 福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发改备〔2012〕K0001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江滨大道北侧、鳌峰支路东侧(福州金融街鳌峰片区J、K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设计范围内总面积约23508.76m2,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约6429.72m2,景观用地面积约17079.04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兴业银行大厦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约定内容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03.3709万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2018年3月15日。其中关键节点工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按照总承包单位施工安排完成回填土和室外道路、广场地面混凝土垫层施工,做好土体覆盖保护,满足现场施工临时道路使用和文明施工要求。

2.6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整体工程获得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配合总承包单位争创《鲁班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

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下同):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至少1项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至少1项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景观绿化(指建筑物配套景观绿化或园林景观绿化)工程造价达到1200万元及以上。

备注:

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7.2.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在省管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中正式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闽建筑〔2012〕38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6900分至2018121700通过 登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ggzyjy.cn)注册账号后,关注本项目招标信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金润电子招投标系统(福建)客户端V.4.2.0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6日至2018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分至1100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购买招标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1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6.3.2银行保函;

6.3.3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的形式;

6.3.4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按规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6.3.1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ppt://www.fjbid.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ggzyjy.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邮编: 350003

电话:  0591-88526272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A座招标大厦  ,邮编: 350002

电话: 0591-38872095、38872092  ,传真: 0591-87525261

联系人:   、黄发宪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591903084510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注明用途:兴业银行大厦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可简写)

监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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