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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城租赁住房一期项目桩基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119次 日期:2017-12-26 13:04:03.0

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福州榕建工程检测研究所、福建省建设工程物探试验检测中心、福建天闽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城租赁住房一期项目桩基检测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规模:试验桩检测及工程桩检测,包含单桩竖向抗压承载试验4300KN)、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1200KN);低应变检测高应变检测。

2.2. 工程地点:福州滨海新城渡湖路东侧,二站路南侧,万沙河北侧,万新路西侧。

工期及设备要求:本项目为A、B地块,存在分期开工情况,每个地块桩基检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进场为准,每个地块的桩基抗压、抗拔静载试验需在通知该检测项进场检测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抗压、抗拔静载试验需提供至少二套以上设备及配重,低应变检测、高应变检测应配合土建施工完成,并在检测完成后3个日历天内且桩基工程验收前出具检测报告。

2.3.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国家、福建省及福州市现行的规范、规程。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招标文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真实合法有效;

3.1.2 要求投标人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应包含静载、低应变动测、高应变、超声波检测和锚杆(土钉)抗拔力检测项目)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

3.1.3 投标申请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桩基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3.2.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62018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15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资料每份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递交;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110 15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的评标办法。

7.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http://www.fbdi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福州市交通枢纽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591-88680860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邮编:350003

电话:15705972318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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