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阳光科技大厦实验室废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88次 日期:2017-12-26 13:04:02.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阳光科技大厦实验室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大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150万元,建筑面积为102.8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102.85平方米,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4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大学阳光科技大厦实验室废水处理工程(施工)施工,主要包括基础、土石方、土建、装饰、工艺管道、电气、室外管网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最高控制价: 1429550元;
2.4.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依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至 2018年1月2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含节假日,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壹仟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至招标文件指定帐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wgk.fzu.edu.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大学
地址: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电话: 0591-22866208 ,传真: /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邮编: 350001
电话: 0591-87621599 ,传真: 0591-87620550
联系人: 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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