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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东南区水厂工艺改造工程第1标段(施工)

点击:97次 日期:2017-12-26 13:04:02.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1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东南区水厂工艺改造工程第1标段(施工)已由 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台发改 〔2016〕5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鳌峰路南侧,连江路东侧,现状东南区水厂内及东南区水厂职工住宅征迁范围;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日供水15万立方米,总建筑面积70468.2平方米,项目投资额为65680.1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含总处理能力为 15 万 m3/d 的净水构筑物一套及厂区室外总平、电气照明、道路、绿化等施工。内容:高密度澄清池1座(含工艺系统性能包)、翻板滤池1座、清水池2座、预臭氧接触池1座、埋地式消防水池1座、加药间1座、配电间1座、等建构筑物,以及建筑加固改造、总平、绿化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2117186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018年底前完成净水厂一期改造主体结构工程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规模为15万吨/日或以上的水处理工艺完整(须包含沉淀池(或澄清池)、滤池、清水池等)的给水厂建设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榕建招〔2012〕20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 月26日9时00分至2018 年1月 2日17时00分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福州电子招投标系统V4.6.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下载)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邮编: 350001  
电话: 0591-87606735
联系人:俞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邮编: 350001
电话:0591-83722566    传真: 0591-83794450
联系人:王工、小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管部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0591-8759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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