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体育中心周边收储地块八(奥体11#地)养老中心(勘察) |
点击:62次 日期:2017-12-26 13:04:01.0 |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榕市建安招2017040(招标编号)的海峡体育中心周边收储地块八(奥体11#地)养老中心(勘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17〕A030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海峡体育中心周边收储地块八(奥体11#地)养老中心(勘察);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3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2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71平方米,计容面积21496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3018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5245.60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周期约36个月;
2.7. 勘察周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成果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企业法人及其拟派出主要勘察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信息一致;
3.9.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简易评估法或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8年1月19日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2.1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甲级(甲级、乙级或丙级),本工程勘察费收费标准按每米进尺综合单价145元人民币包干计取,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均已包含到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8.2. 本工程勘察费暂定总价为52.20万元(大写:伍拾贰万贰仟元整)。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1405,邮编:350009;
电话:0591-87277022 传真:0591-87277005;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宏扬新城3号楼13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98289 传真:0591-88311865;
联系人: 吴工、叶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帐户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1000551399400100030000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7040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管部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1-8759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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