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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坊七巷景区内配电系统的日常维保招标公告

点击:90次 日期:2017-12-26 13:03:59.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2017〕招字第1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坊七巷景区内配电系统的日常维保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三坊七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三坊七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坊七巷景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约3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为三坊七巷景区内,共16间配电房及5台厢式变压器,内容为日常维保,配电房、户外箱变预防性试验(二年一次)、工器具预防性试验(验电笔、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垫等每半年做一次试验)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万元

2.5维保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2.6 维保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3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级及以上、承修类级及以上、承试类级及以上的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4 具备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资质),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项目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9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0 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成员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业务

3.11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独立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12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5日至201712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00 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止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小写:¥6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三坊七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安民巷21 

电话:13123172066 传真:0591-87538997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园3号楼2

电话:0591-87892791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马工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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