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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81次 日期:2017-12-26 13:03:38.0

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审〔2014〕15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976万元,本标段预算审核价121633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工程预算审核价:1216337, K=10%,发包价:1097670.8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要求: (1) 根据《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华政〔2017〕43号规定)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华安县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政办【2012】222号文、漳行政〔2013〕17号文等相关文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7日至20171231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181600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四: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19830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19830

7.2.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aggzy.com)等媒介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邮编:363803

电话:13806911728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1608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hncd3919068@126.com

电话:0596-2583770,传真:0596-7080557

联系人:小张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监督单位: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736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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