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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南侧围栏改造项目

点击:65次 日期:2017-12-26 13:03:18.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HGC-40201712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行政区南侧围栏改造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宁德监狱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福建省宁德监狱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监狱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总投资约为29.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267277元

2.5.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  25日至201712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伍仟 元(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1  9 9   30 ,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持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宁德监狱  

地址:  宁德蕉城区金涵乡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5893227@qq.com   

电话:0593-2220272      ,传真:/

联系人:    王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fjthzb@163.com    

电话: 0591-87515651 ,传真: 0591-87848463

联系人:   林建  


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7341010182600324077

 

监管部门:福建省宁德监狱审计科  

电话:0593-2220598


注明用途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JTHGC-4020171213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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