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慈溪路东桥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55次 日期:2017-12-26 13:03:13.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屏南县慈溪路东桥工程已由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慈溪路东桥桥梁工程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屏发改投资〔2017〕6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慈溪路东西走向,连接环城路(东环中路)与翠屏路,道路东端横跨长分溪;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桥梁一座,全长35.3米,桥跨长度为23米,主桥桥面总宽23.16米(4.58米人行道+14米行车道+4.58米人行道),建设内容包括:照明工程,市政管线套管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86.5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86544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 22日8时30分00秒至2017年12月 26 日17时30分00秒,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5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 16日 9 时 00 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ndztb/bszn/)。
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远程或现场解密均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若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U盘或光盘1份),提交地点为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 不符合7.3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5 若使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原件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县翠屏南路187号古厦村A幢1A201室号,邮编:3523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3-2102012 、18759356607,传真: 0593-2102012
联系人: 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薛令之路5号(置业小区)11幢,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3-2869299、13959430303、18950565670,传真:0593-2869299
联系人: 吴先生、小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
联系电话: 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屏南县东环南路酒粬厂一巷17号
联系电话: 0593-33092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
联系电话: 0593-8966603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7100 1001 0000 0730 41
说 明:注明用途:“ _DCZX宁招〔2017〕第010号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友情提示:关于CA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33-9515、13275029812,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8503300、1875008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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