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编制项目 |
点击:75次 日期:2017-12-26 13:02:46.0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NC-ZB-17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编制项目,项目业主为永安市水利局,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安市水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安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编制项目;
2.2地点:永安市境内;
2.3招标类型:设计;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编制。
2.5编制周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标准: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等相关要求;成果应通过永安市水利局组织专家评审
2.7标段划分: 1个规划编制标。
2.8编制费用:包含规划编制费、专家审查费,总费用不高于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或三星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3.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 月 22 日至2017年 12 月 2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地址:永安市五洲小区14幢3-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费、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份 300 元,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月12 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止;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装入密封袋,并注明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2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12 日15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永安市五洲小区14幢3-102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有关证件到场备查,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及按6.2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和永安市水利信息网(http://www.fjyasl.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水利局 ;
地 址:永安市巴溪大道999号行政中心一号楼 ; 邮编:366000;
联系人: 蔡先生 ;
电 话: 0598-3633970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五洲小区14幢3-102室; 邮编: 366000 ;
电 话: 0598-3836686 ; 传真:0598-3836686 ;
联系人: 小俞;
监督部门: 永安市水利局党风室 ;
监督电话: 0598-3632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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