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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上青乡15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

点击:71次 日期:2017-12-26 13:02:44.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Z(明)17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县上青乡15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泰宁县上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约120万

2.2. 建设地点:泰宁县上青乡上青村;本次招标项目为泰宁县上青乡15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设备采购(含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汇流箱);材料(光伏支架与电力电缆等)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及验收;设备卸货、安装与调试;并网调试相关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施工及验收;工程验收并网(含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中标方须代为办理项目立项备案、供电备案及协助办理供用电协议的签订工作,与供电部门实现并网调度所需费用也由中标方负责解决

2.4工期要求:泰宁县供电局用电批复后4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泰宁县电力部门相关要求,包送电,包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的机电工程 (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第四季度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2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3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在福建省泰宁县有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1222日至20171228(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宁办事处(地点:泰宁县状元街原武警中队二楼,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份300,招标文件及预算资料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010317时3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注:根据闽建筑〔2014〕3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年  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必须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龙头企业,其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能够在福建省工程建设交易网(网址:www.fjjsjy.com)查询确认。

6.4. 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 ZYZ(明)17201保证金”。

6.5. 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 0104 1500分之前;(北京时间,下同),提交地点为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若出现任何一家投标单位重复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已收取的相关资料费等不退。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网址:www.fjbid.gov.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上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址:泰宁县上青乡

联系人:范先生      话:1396095651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沙县长泰南路友诚大厦8楼  邮编:365500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598-5822107

泰宁县分公司地址:泰宁县状元街原武警中队二楼

联系人:蓝女士        电话:189 5097 0882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湖信用社

开户名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号:9031120010010000026463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7869917

   

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宁县档案局二楼

 

监管部门: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8-783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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