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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内吾坑农村污水处理工程

点击:59次 日期:2017-12-22 10:22:58.0

投标邀请书

 致:永春县行政区域各投标企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内吾坑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已由 永春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永环委【20173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石鼓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84.352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 84.3526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永春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闽建筑 〔2013〕41号文的要求。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建〔2017〕16号)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在其被限制承接工程业务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712229:00 2017122617:00 (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如需图纸请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图纸按成本价折算收取,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3856758。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13570101040066660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 3505016565070966778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君平招字(2017)第 067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注:若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欲使用年度保证金时,按“闽建筑〔2014〕33号”文件执行,并按要求上传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投标人应于2018130900(北京时间)前进行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定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应到人员身份证除外),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或“签到凭证”递交到招标代理处,并告知正确的交标序号,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可凭打印的“签到凭证”,在开标当日到中心现场的自助电脑前自助签到,并在开标时规定的时间内,凭CA到中心现场的自助电脑前自助解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    

地址: 永春县石鼓镇   ,邮编:362600

电子邮件:                                           

电话: 18659060771  ,传真:               

联系人:   吴锦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湖滨路379号,邮编:362600

电子邮件: fjjp27196988@163.com

电话:0595-23856758 ,传真:0595-27196988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监督部门: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5-2388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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