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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及5号线一期工程保险项目

点击:45次 日期:2017-12-21 11:30:06.0

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及5号线一期工程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地铁招2017025

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网审交通〔2017〕103号、闽发改网交通〔2017〕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及5号线一期工程保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保险人。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福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起点站为橘园站、终点站帝封江站,全线约为28.4km,共设站23座,全线均采用地下线敷设。设螺洲车辆段1座,洪塘停车场段1座。总投资额约248亿元;福州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起点站为荆溪新城站、终点站为福州南站,全线约为27.3km,共设站20座,全线均采用地下线敷设。线路与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中的1、2、3、4号线换乘。在金山设停车场1座,在樟岚车辆段1座(与6号线停车场合址建设),总投资额约219亿元。

1.2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1.3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1为: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保险项目,标段2为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保险项目。

1.4招标内容: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4号线一期工程投保金额约195亿,5号线一期工程投保金额约150亿。

1.5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全线通车试运营之时止(包括试车期)。

1.6本项目最高限价费率: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及5号线一期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综合保险费率均不高于0.54%(≦0.54%)。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经法人单位书面独家授权的设立在福州的省级分公司

2.2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投标人是企业法人授权的省级分公司的,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35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顺推5年)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应具有中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承保业绩(不含再保险分入业绩)

2.4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

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资格条件,联合一方须是注册地在福州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6参照榕建筑〔2017〕47号文、榕建筑〔2017〕60号文规定,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

2.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2  20 日至 2017  12  26 日(节假日除外)间的上午 8  3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2  30 分至 5  30 (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3.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并标明所购买的标段号,否则不予受理

3.3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标段1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元整;标段2为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

4.4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地铁4(5)号线保险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相应标识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1  18  9  15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本项目开标室

6.2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各标段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代表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复印件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并携带原件核验。

6.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均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地铁网(http://www.fzmtr.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达道路156号    邮编:350009

 话:0591-86308204     传真:0591-86308199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邮编:350003

 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翁工、游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万达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号:311131001645123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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