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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眉山乡敬老院

点击:52次 日期:2017-12-21 01:47:21.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17〕139 号南安市眉山乡敬老院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投〔2017〕 1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眉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南安市眉山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352.894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市眉山乡敬老院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建筑面积1420.52m2,地上3层,檐口高度11.65m;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28946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21日08:00至2018年0111日09:00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采取无记名方式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4.3.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订购。订购图纸预约电话:13599299226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泉建筑〔2015〕73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汇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111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签到时务必记下交标序号,同时将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函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应到人员身份证除外)在截标之前一起递交到招标代理收标处,并告知正确的交标序号(注:不要把CA证书放在原件一起递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序号标签贴在投标人签到凭证(二维码)上,投标人须持此标签方可取回原件。投标人递交原件时请仔细检查是否完整,K值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眉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南安市,邮编:362300

电话:15905961027

联系人:陈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滨江1号3#403,邮编:362300

电子邮件:283476345@qq.com

电话:13599299226

联系人:小周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帐号:35050165630700000591

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和招标编号。

 

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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