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二环路至祥和医院市政道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祥和医院至粮食仓库市政道路(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
点击:46次 日期:2017-12-21 01:47:20.0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二环路至祥和医院市政道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祥和医院至粮食仓库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11〕143号、安发改审〔2016〕2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安溪施招〔2017〕114号
2.立项批文: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审〔2011〕143号、安发改审〔2016〕217号)
3.工程规模:安溪县二环路至祥和医院市政道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工程(清表)、挡土墙、道路工程(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交通工程等项目;安溪县祥和医院至粮食仓库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结构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等项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4、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未含质量保修期)
9、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备注:省外监理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书(总监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
3、类似项目业绩:
3.1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
3.2近五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三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向前推三年,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②“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是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且合同价在1800万元以上(含1800万元)的市政工程,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4.对投标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招标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投标”办法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为 6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时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达(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帐号:153300100100172923
开户行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帐号:35050165640709123456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格式:安溪施招(2017)114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选取法 。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方法
(1)发售时间2017年 12 月 21 日8:00至2017年 12月25日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支付 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施工图纸按成本价折算收取,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8907583。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年 1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交标窗口招标代理处,逾期将不予接收。
六、监理计费标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的70%计取。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17年 12月 21日08:00至 2017年 12月25日17:30止 |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 |
招标代理机构 |
提交质疑书 |
2017年 12月26日12:00止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 | |
领取答疑纪要 |
2017年 12月26日17:30 | ||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18年 1 月11日9 时 00 分止 (从8:00时开始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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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8年 1月11日9 时 00 分 |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七层, 邮编: 362400
电话: 0595-23281881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26室
邮编: 362000
电话: 0595-28907583 , 传真:0595-28907583
联系人: 许秀桂
监督部门: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5-232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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