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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图书馆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71次 日期:2017-12-20 15:25:23.0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图书馆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融(N-2015)招字021-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图书馆装修工程  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东侨经发〔2015〕5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区天山路南侧、明月路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91268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图书馆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91268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 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若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7.2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省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2 20 83000秒至 2017  12 24 17 30 00 秒,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5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电子评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 2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网络提交平

 

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进行开、评标。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备注:1)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的内容是: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一起生成的,格式为:nndtf)。2)纸质投标文件应是直接打印系统里和加密文件同时生成的带电子签章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打印出来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2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内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者使用远程解密功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若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0095。

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ndggzy.gov.cn/ndztb/bsz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光盘或U盘)1份,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第一号开标室(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上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不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4. 若使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如有时)或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如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原件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

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天山西路1号,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16065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7号3楼(宁德职业中专旁边)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922398  传真: 0593-2922398    联系人:   小卓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35050168243300000539

保证金递交用途应备注“闽建融(N-2015)招字021-10号”或“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视同未缴纳。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地址: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监督部门:宁德市住建局建筑业科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8楼

电话:0593-2990133 

友情提示:关于CA证书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93-9515,QQ:3588424946、窗口212联系电话:0593-2290-863。电子标书制作等网上招投标系统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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