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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外二环路南段市政道路边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点击:48次 日期:2017-12-19 12:15:15.0

招标公告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南安市外二环路南段市政道路边坡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南建标〔2017〕137 

2.立项批文:南发改投〔2015〕23号、南发改投〔2015〕105号文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为2194.2722万元         

4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边坡支挡防护工程、坡面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6、资金来源:自筹 

7、质量标准:合格 

8、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未含质量保修期)

9、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止(不含缺陷责任期)

10、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2194.2722万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按人民币47.01万元。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招标文件(注:监理服务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如有缺陷责任期,则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金额以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工程结算价作为监理费计费基数。)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

3 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注: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本招标文件中“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是指工程造价达到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③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投标时必须同时完整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其中: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能体现工程类别、等级或未能判断业绩工程所属工程的类、等级的工程特征、规模的,其业绩无效。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则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招标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投标”办法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数额为玖仟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不含汇票)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2018011717:00(北京时间)之前,由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往(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帐号:35050165630700000591

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和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应放入投标文件之资格文件中。

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上传银行保函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190800至201801180900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采取无记名方式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订购。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86353790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0118900分(北京时间)

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严格按照“泉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无纸化招投标系统”的操作规程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通知执行),投标文件以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

 投标人使用二维码(或序列号)自助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自助签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投标人自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作为备用,当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遇宽带网络故障等影响无法唱标时,可启用备用U盘内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唱标),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应到人员身份证除外)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开标时,按递交顺序依次由投标人使用原CA加密锁进行解封后再进行应到人员证件核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上传授权委托书;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随带本人国家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时上述人员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南安市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新新大厦2207室

邮编:362300                       邮编:362300

电话:13655959601                  电话:13960233865、0595-86353790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

 

监督部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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