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霍童支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
点击:50次 日期:2017-12-18 15:12:14.0 |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建盟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招标编号为 闽正茂〔ND-2017〕招字第026号的宁德霍童支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已由蕉城区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蕉城区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规划设计 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宁德霍童支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2.2 建设地点:宁德市霍童支提山风景名胜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霍童支提山风景名胜区,招标范围为宁德霍童支提山风景名胜区项目位于宁德市郊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76平方公里规划设计工作。
2.4 投资总额: / ;
2.5 招标类型:规划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宁德市霍童支提山风景名胜区,位于宁德市郊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76平方公里 。
2.6.2 内容: 包括风景名胜区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风景资源评价、性质与发展目标、功能分区、结构与布局、容量与人口、生态原则与环境保护、保护培育规划、游赏规划、设施规划、居民社会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分期发展规划等规划内容 。
2.6.3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城市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本工程不要求。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15 日至2017年 12 月 19 日,(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盛辉仕林东湖3幢1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以上资料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招标公告中的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②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宁建筑(2015)34号文件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⑤或银行保函形式;⑥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整 。
注:投标人若以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5 日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盛辉仕林东湖11幢122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最高控制价
8.1.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 48 万元,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9.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址: 宁德市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邮编: 352100 ;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593- 2812128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盛辉仕林东湖3幢1302室 ,邮编:352100 ;
联系人: 杨先生,电 话: 0593-289500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
帐 号:136010100100324930
监督部门: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地 点: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 话:0593-291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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