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烟草公司莆田市公司关于车辆采购(重新招标) |
点击:47次 日期:2017-12-18 15:11:37.0 |
招标公告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烟草公司莆田市公司委托,对下列所述设备、服务进行国内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PZSG1710255-1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车辆采购,1批,详细技术要求请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的汽车制造商或供应商的独立法人企业,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能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有效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非产品制造商须获得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书或者证件(厂家授权牌照等)。
报价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报价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17 年12月13日~2018年1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5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1月3日9: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报名、咨询、来往信函、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或招标公司认可的其他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
七、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 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人:福建省烟草公司莆田市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594-2631836
传 真:0594-2631896
联系人:陈先生
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
账 号:3500163243305000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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