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延平新城(瓦口工业组团)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人选择(三次招标)投标邀请书 |
点击:65次 日期:2017-12-09 11:33:45.0 |
招标编号:晋建南招【2017】151-2号
致被邀请的投标人 :
1. 招标条件
南平延平新城(瓦口工业组团)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人选择(三次招标)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以闽发改能源〔2017〕601号文及南平市人民政府【2017】105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拟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人对南平延平新城(瓦口工业组团)增量配电网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会议精神由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委托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投资人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资人参与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平延平新城(瓦口工业组团)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人选择(三次招标)
2.2项目地点:位于福建省南平境内。
2.3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范围为陈坑-瓦口园区计划新开发区域,具体范围为东起炉下镇斜溪村、西至天祥路,北起新港路,南至斜溪河道中心,占地面积约3.3平方公里。
结合工业园区近、远期负荷发展进度,综合考虑延平新城及周边已建电网及已列入五年电网滚动规划的电网项目情况,对增量配电网建设时序计划如下:
2.3.1根据《南平延平新城增量配电网规划》,“十三五”期间,新建110千伏新城变(新建1台5万千伏安主变)及古长~新城单回110千伏线路,并由110千伏新城变新建5回10千伏主干线路(其中1回为新城变与区外220千伏古长变的联络线)及配套环网柜等设施,满足区域10千伏及以下负荷供电需要。2021-2030年间,根据项目需要适时扩建110千伏新城变,终期规模为10万千伏安(场地按三台主变考虑),并配套建设相应的中低压配电网络。配电网规划及投资规模视园区负荷增长情况而调整。
2.3.2增量配电区内配电网所需的一、二次运行及相应的通信设施,必要的营业场所等。
以上项目的具体建设规模及技术要求详见《南平延平新城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根据建设规模,估算南平延平新城增量配电网至2030年投资约12780万元,其中:十三五期间(2020年前)投资5882万元;2021-2030年投资6898万元。配电网规划及投资规模将根据该区域的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进行滚动修订调整。
2.3.3运营内容包括:中标的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区域内配电网运行和维护,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向区域内用户提供各类供电服务和有偿增值服务,包括为非市场化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承担区域内市场化用户委托的购售电服务,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增值业务。
2.4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邀标形式确定项目投资人,由招标人和中标的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供电范围。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根据园区未来用电需求和配电网建设规划,出资、建设和运营配电网。
2.5建设工期:依据《南平延平新城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具体施工节点以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的时间及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
建设部分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部、委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运营部分要求: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达1亿及以上。
3.3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具备:电力、发电、供电、售电、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能源投资建设等之一。
3.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家数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中各成员须同时满足“3.1、3.4条款”的要求,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须满足“3.1、3.2、3.3、3.4条款”的要求。
3.5.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中牵头人及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及其全资或控股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或者与第三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收到邀请的投标人,于2017年12月8 日至2017年12月12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每天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时到到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凡收到邀请并有意向投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须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若为联合体投标时,须且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出申请。
4.3 提交了正式《投标申请》的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4.3.1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3.2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3.3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4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5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4.3.4应由联合体成员提供外,其余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承担相应资质内容由联合体协议书确定为准。
4.4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5.4本项目使用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携带不加密的.nNPTF格式的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开标前带至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编号”或本项目简称②提供银行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 140万元 ;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应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09158388194;
(本项目一次招标、二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仍可作为本次投标使用。)
7.项目公司成立时间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在南平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项目公司与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
8. 履约保函的提交:
在建设及运营周期内,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与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前向招标人提交建设期3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履约保函。招标人在收到项目公司的银行履约保函后方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9.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ndztb.com.c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福建南平高铁北极安济客运枢纽站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599-8639128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恒达大厦A座703室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9-8809838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监督部门: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
友情提示:
①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源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作动态】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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