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福建 > 三明市

永安市洪田镇黄龙-忠洛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

点击:57次 日期:2017-12-09 11:33:35.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安市洪田镇黄龙-忠洛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永安市洪田镇黄龙村、忠洛村

    2. 工程建设规模:永安市洪田镇黄龙-忠洛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预算单价和总造价以三明国土资源局和财政局投资批复为准,且项目在具体施工中,均按确定的图纸和预算实施)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内容为永安市洪田镇黄龙-忠洛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及其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4. 工期要求:9个月;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 咨询单位: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5.2.代建单位:  / 

      2.5.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格有效且注册地为福建省内的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已延续注册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6.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7.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时无需提供行贿犯罪记录函);

    8. 根据《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lhcj.fjyafy.com/)以网络查询情况为准,招标人不接受有关书面结案证明材料。

    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2  08 日至 2017 12  14 日每天0830分至1130分,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市南翔路236号)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 5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12 月 22 日17时00分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12 25 09 00 分,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或其他保证金形式原件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com)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该网公布,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136669820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南翔路236号,邮编: 366000

联系人:小王  电话:0598-5118988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 1646 0070 5956 5656-0172     

 

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收藏】【打印】【关闭】 相关信息: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102751号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