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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美渠(G324国道至东辅路段)南侧渠道工程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点击:48次 日期:2017-12-08 16:27:58.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丰泽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QZHG〔2017〕013号浔美渠(G324国道至东辅路段)南侧渠道工程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泉丰发改审〔2017〕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丰泽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浔美渠(G324国道至东辅路段)南侧渠道工程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浔美渠(G324国道至东辅路段)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浔美渠(G324国道至东辅路段)南侧渠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2.4.    投资总额:浔美渠(G324国道至东辅路段)南侧渠道工程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总投资约15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但不包括下穿铁路的设计工作)。

2.5.2. 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下述资质

(1) 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

3.2.本项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市政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人),根据闽建【2013】6号文,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两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下述 /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不要求。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招标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7 12 08日8:00至2017  12 12 日17:30(北京时间)到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田安路北段星际大厦三楼)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联系电话:13506037338,0595-28008559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伍仟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 2017 12 19 09: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委托代理人代替〔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费按人民币49.9万元包干,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单项费用及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评审会务费。勘察设计费待竣工结算后按实结算,若勘察设计费超过49.9万元,则以49.9万元包干;若勘察设计费低于49.9万元,则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 80%计取,勘察费《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 60%计取

9.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

 2017年12月08日08时00分至

 2017年12月12日17时30分止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田安路北段星际大厦三楼)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提交质疑书

 2017年12月13日12时00分止

领取答疑纪要

 2017年12月13日14时30分至

 2017年12月13日17时30分止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17年12月19日09时00分止

开标

  2017年12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址: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田安路北段星际大厦三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qzfz.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丰泽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浔美工业区 ,  邮编: 362000      

电话: 13905968595

联系人:   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田安路北段星际大厦三楼 ,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86805586@qq.com  

电话:0595-28008559 、13506037338,传真:0595-22102275

联系人:    小郑   

 

 

监督部门: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5-22575628

 

 

 

 

2017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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