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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树下公园南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74次 日期:2017-12-08 16:27:56.0

竹树下公园南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树下公园南区提升工程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晋发改审20111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329.73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位于竹树下公园,工程造价约329.7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食堂装修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室外雨水管径最大为200mm,污水管径最大为200mm)以及园路、路牙铺设、石挡土墙、路灯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329.73万元

2.4.    工期要求: 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要求:项目经理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需查询得到本企业季度信用分且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  8 00 分至2017 12  12  17 30分采取无记名方式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账号:424758379456)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17】278号文)规定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01   03  09  00  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签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新华街 ,邮编: 362200 

电话:  15359825523    ;传真:

联系人:  李智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18号亿丰大厦12楼,邮编:362000

电话:18359575023 ;传真:  /

联系人:张燕婷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监督部门:晋江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联系电话:0595-8568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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