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安乐镇赖畲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点击:60次 日期:2017-12-08 16:27:05.0 |
招标编号:ZFTY明【招】0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安乐镇赖畲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 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筹措,招标人为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化县安乐镇赖畲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化县安乐镇赖畲村;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筹措;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造价为359.5076万元,本工程项目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安乐镇赖畲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包括人工挖孔灌注桩、锚杆(索)支护、拦挡坝等,具体以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
2.6、工期要求: 120个日历天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甲 级 地质灾害治理施工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项目管理班子应包括:
3.4.1项目经理 1 人,职称: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等级: 不低于二级,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师。
3.4.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 ,专业: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
3.4.3、市政施工员 2 人;
3.4.4、质量员 1 人;
3.4.5、安全员 1 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根据宁化县纪检、监察文件,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准入行为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根据闽建〔2016〕5号及明建筑〔2016〕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
(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其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请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
4.3、投标人如需购买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的,应提前三日向招标代理机构预定,请至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吉祥福邸370幢205室购买,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用途;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化县江滨北路万星广场1号楼4楼第二招标会议室);
8.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
8.3、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明市宁化县安乐镇,邮编:365409
电话: 13860578266 ,传真: /
联系人: 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吉祥福邸370幢205室 ,邮编: 365000
电子邮件: 2293166767@qq.com
电话: 0598-8255566 ,传真: /
联系人: 小余
交易中心名称: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宁化县江滨北路万星广场1号楼4楼;
监督部门:宁化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0598-6824642
联系人: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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