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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屿头乡旺宾村美丽乡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98次 日期:2017-12-07 23:56:02.0

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汇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市瑞成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邦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县屿头乡旺宾村美丽乡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岚综管综〔2017〕18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县屿头乡旺宾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县屿头乡旺宾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县屿头乡旺宾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74808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室外景观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4808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2)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3)投标人不存在岚综管综〔2016〕86号文相关规定被拒绝投标的任何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省重点项目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2017〕66号)业绩信誉被评价等级为C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拒绝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岚综实审批〔2017〕48号)、《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实行电子化运行的通知》(岚综实审批〔2017〕49号)(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 请于2017128201712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www.ptggzy.gov.cn/)进行投标报名,并在线免费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71214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20171218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122609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12141700(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县屿头乡旺宾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屿头乡旺宾村,邮编:350414

电子邮件:/

电话:13600823918,传真:/

联系人: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西航海坛金座2#906,邮编:350400

电子邮件:/

电话:18506093335,传真:0591-23137602

联系人:范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附属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互华岚招字〔2017〕025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投标人自行选定)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七层

联系电话:059123158988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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