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教学楼及配套工程(监理) |
点击:44次 日期:2017-12-06 10:43:50.0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建融招字第15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教学楼及配套工程(监理)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融发改审批〔2016〕124号和融发改审批〔2017〕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教育局拨款及镇镇府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0.64亩,总建筑面积20194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地上建筑面积13854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室2134平方米,地下室1层,合计面积15988平方米,檐高18.45米;教工宿舍地上建筑面积2778平方米,教工宿舍地上6层,檐高18.45米;体育馆地上建筑面积1398平方米,地上1层,檐高10.45米;门卫地上建筑面积30平方米,地上1层,檐高3.45米;工程总投资63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 新建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教职工休息用房、门卫等;配套建设体育场、围墙、大门、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电气、消防、场地硬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招标内容:包括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教学楼及配套的基坑支护、桩基、土石方、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室外绿化及景观工程等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计划施工期为280个日历天(未含保修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4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为人民币89.7745万元,(注: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根据财政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主要监理人员配备表”中
的要求。
3.1.5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6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其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8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9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10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投标人若选择方式(1)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2017)建融招字第155号招投标保证金”,并告知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到场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人民检察院确认函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投标承诺函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
地 址: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
电 话: 13799337218;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22566 ;
联系人:陈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清昌大道8号
电话:0591-8523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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