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1线K482+540-K483+140软基试验段、K481+203.16-K485+291.51三路段沥青路面过渡段大修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点击:40次 日期:2017-12-06 10:43:37.0 |
省道201线K482+540-K483+140软基试验段、K481+203.16-K485+291.51三路段沥青路面过渡段大修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福建省 泉州 市 省道201线K482+540-K483+140软基试验段、K481+203.16-K485+291.51三路段沥青路面过渡段大修工程施工监理 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 以 泉路工〔2017〕650号、泉路工〔2017〕652号 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惠安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福建省泉州公路局惠安分局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省道201线K482+540-K483+140软基试验段、K481+203.16-K485+291.51三路段沥青路面过渡段大修工程全长2.5KM,其中K482+540-K483+140长约0.6KM,K481+203.16-K485+291.51长约1.9KM。本项目共设置施工监理合同段 1 个,为省道201线K482+540-K483+140软基试验段、K481+203.16-K485+291.51三路段沥青路面过渡段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本次对 1 合同段进行招标。
建设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共1.5个月;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后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本项目设置 / 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0 个,□并按照《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设置中心试验室,负责本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主要建设内容为 省道201线K482+540-K483+140软基试验段、K481+203.16-K485+291.51三路段沥青路面过渡段大修工程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附属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省道201线K482+540-K483+140软基试验段、K481+203.16-K485+291.51三路段沥青路面过渡段大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表
监理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所辖施工合同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监理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K482+540-K483+140;K481+203.16-K485+291.51; |
2.5 |
1 |
省道201线K482+540-K483+140软基试验段、K481+203.16-K485+291.51三路段沥青路面过渡段大修工程全长2.5KM,其中K482+540-K483+140长约0.6KM,K481+203.16-K485+291.51长约1.9K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详见招标文件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公路 专业 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且投标人必须列入全国公路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
2.2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3投标人的监理经验要求:
企业业绩:自 / 起,至少完成 / 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主要人员业绩: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 1 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标 1 个合同段。
2.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
2.7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8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9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2.10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中标候选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qzzb.gov.cn ),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及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 打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4.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2月28日09时00分00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qzzb.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200元/份。
4.4逾期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5□开标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12月27日17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8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至(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帐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帐号:1573 0010 0100 2144 23)。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 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qzzb.gov.cn )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惠安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5-87336268
日期:2017年12 月04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102751号 访问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