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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消防大队荣誉室工程招标预公告

点击:101次 日期:2017-12-06 10:43:05.0

招标预公告

亿达莆招〔2017〕2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荔城区消防大队荣誉室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荔城区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荔城区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预报名。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    

2)   工程建设规模:   预算价284568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预算书清单,结合施工图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的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执业资格。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对预公告报名参加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从中选择被邀请的投标人,发出邀请函。只有被邀请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4.  预公告报名时间

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盖公章)于2017年 12 月 5日至2017年 12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直接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12 28     9   3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荔城区大队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本招标项目为纸质投标。

 

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莆田市消防服务大厅(http://www.ptxf.com)发布招标预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荔城区大队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邮编:351100  ;

电话:13599011241

联系人:阮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富园路55号  ,邮编: 351111 

电话:13860907677

联系人:  小陈   

监督部门: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39607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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