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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粮食购销公司水门储备库工程

点击:58次 日期:2017-12-05 12:04:03.0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7)-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霞浦县粮食购销公司水门储备库工程  已由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霞发改审批〔2016〕11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霞浦县水门乡水门村(原粮站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1万吨粮食储备平房仓及配套生产、办公生活设施及粮食物流及业务综合楼,具体是平房仓1栋,建筑面积2086.9平方米;业务楼1栋,建筑面积479.7平方米;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建筑面积174.06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1.96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福州芳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和本工程控制价报告书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756204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临时执业),按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应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证明。

2)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执业),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按闽建筑函〔2017〕53号文件规定办理延续注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地方信用评价分(含法人到场5分)×30%。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为房屋建筑类且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文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  5 -2017 12  9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xpggzyjyzx.fjxp.gov.cn)网站平台进行在线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若下载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 下载标书成功后提示:“交易编号为投标人下载标书的唯一凭证,请务必谨记,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交易编号材料。”

4.3.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5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12  28 09  00 分,提交平台为: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行软件平台开标地点: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7.2.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企业需使用深圳CA进行签章,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页检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是否完整。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福建随行软件客服热线:400-870-519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21:00,周六 08:00-17:30);

7.3 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盘(或光盘)1份(采用PDF格式将带有电子签章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及工程量清单EXL电子文档刻入U盘(或光盘)作为备份,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等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将启动备用的U盘(或光盘)投标数据进行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若出现U盘(或光盘)无法打开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U盘(或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招标文件下载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验证登记〕

备注:若投标人需申请法人到场加分,法人到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复印件均需原件核验),否则视同法人未到场,则不予加分。

 

7.5 逾期网络递交或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或拟派出担任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4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1条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其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6 若使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原件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  霞浦县城关目海路13号

邮编: 352100

电话:  13809576075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917695 ,传真:  0593-2917695  

联系人:   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账户:(转账时请备注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霞浦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号:9060 4100 1001 0000 1488 11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话:0593-8883757


 

监督部门: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8868898

 

 

友情提示:

1.独立投标人,应办理单位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用于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法人CA证书及电子印章可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人员“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可签字(或盖章)后上传扫描件或加盖该人员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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