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溪河两岸公共自行车道路工程(西岸)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点击:49次 日期:2017-12-05 12:03:40.0 |
招标编号:福建广厦(监)招【2017】06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沙溪河两岸公共自行车道路工程(西岸)施工监理已由三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2016】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园林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三明市园林管理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明市区沿沙溪河西岸;
2.2. 工程建设规模:沙溪河西岸从城关大桥到翁墩立交桥段,长约7.8KM;以沿河大型跨河桥梁为参照,途径城关大桥、徐碧大桥、下洋悬索桥、列东大桥、梅列大桥、徐碧大桥、翁墩立交桥段,全长约7.8KM,建安投资额约60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招标人提供的经财审部门审定的控制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沙溪河两岸公共自行车道路工程(西岸)施工监理、竣工结算监督和保修期监督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 / ;
2.7.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 50 %计取。本工程的监理费基价招标时暂按6000万元计取,计算的监理费最高限价及发包价为59.8684万元。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控制价为准,竣工结算监督和保修期监督服务费视为含在监理服务费中,不另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 乙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 5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投标人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可以重复)。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与纸质投标同步进行,投标人应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月4日至2017 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详细地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还应于2017 年12月4日09时00分至2017 年12月8日17时00分,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
4.3 纸质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 年12月27日17时0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金证。(3)使用银行保函形式(须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备注: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地区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上传使用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0000014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12月28日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前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电子投标系统,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系统将拒绝接受;投标单位还须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原始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总监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5. 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6. 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完整一致性;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运行,其投标将被拒绝。
7.7.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7.8.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时,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资质证书除外)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明市园林管理局
地 址:三明市麒麟新村1幢
联 系 人:黄工 何工
电 话: 0598-82483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幢201号,邮编:366000;
电 话:0598-3819988,传真:0598-3819192;
联系人:曾工 、小刘 。
退投标保证金电话:0598-8953870。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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