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卷材成品存放间(施工) |
点击:86次 日期:2017-12-04 13:38:37.0 |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7〕121号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卷材成品存放间(施工)已由中国铝业公司、福清市发展与改革局以中铝加产字〔2017〕53号、闽发改备(2017)A061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列入招标人邀请名单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7106.3平方米,建筑高度14.12米,最大单跨跨度30米,单层钢结构仓库。结构形式:卷材存放一区为单层网壳结构,檐口高度9.53米,壳顶标高15.6米,钢柱支承;装卸区及二区主厂房为单层双跨刚架结构,设有桥式起重机,檐口高度7.45~15.35米;基础采用PRC及PHC桩基础;其他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包括: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卷材成品存放间工程,包括桩基、土石方、土建、钢结构、装饰及水电安装和车间内设备基础及附属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3954374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 受邀投标者应为列入招标人邀请名单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12 月 5 日至2017年 12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12月29日10时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12月11日17时3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青州路9号,邮编:350015
电子邮件: /
联系电话:0591-88028294 ,传真: /
联系人:张榕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 邮编:350003
电子邮件: 58983148@qq.com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0591-83577680
联系人:林工
监督部门: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电话:0591-8523910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卷材成品存放间(施工)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102751号 访问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