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福建 > 福州市

永泰县综合体育馆及附属设施项目(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投标邀请书

点击:80次 日期:2017-12-04 13:38:36.0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永泰县科技文体局招标人)的编号ZFZB(Z)2017-010X招标编号永泰县综合体育馆及附属设施项目(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永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7〕29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科技文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永泰县综合体育馆及附属设施项目(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064 ㎡,总建筑面积8666㎡,建设内容包括(1)体育馆1栋,设游泳池、乒乓球训练房、跆拳道训练房、比赛场地及可容纳1000人的活动看台等;(2)县少体校宿舍楼1栋。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的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栋数等

2.4. 投资总额:工程估算总投资5383.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08.8 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和设计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勘察、建设规划红线内的总体方案设计(含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及说明)、施工图设计等专业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2.6.2. 招标内容:永泰县综合体育馆及附属设施项目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工程建设周期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1、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在福建省设立满足要求的土工实验室;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勘察本单位员工。

3.4. 投标人应具备类似业绩: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8.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2 4日至 2017 1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投标确认函及报名人身份证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有关资料)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ZFZB(Z)2017-010X”;(2)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银行保函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14000 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712 27 9 30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8. 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乙级,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定为4608.8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73.0291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邀请单位: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媒介: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 (http://ytx.fuzhou.gov.cn)、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科技文体局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上坪路37号文博大厦4层

邮编:350700

电话:0591-24832232 传真: 0591-24832232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1室   ,邮编:350011

电话: 0591-87113793    传真:  0591-87113793    

联系人:  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 永泰农联社北门分社

   号: 901051103001000001039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ZFZB(Z)2017-010X”,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


【收藏】【打印】【关闭】 相关信息: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102751号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