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土山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点击:68次 日期:2017-12-02 12:29:12.0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HJ【2017】招字第025号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土山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闽侯县南屿镇党政办公室以南党政办【2017】5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闽侯县土山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2.2建设地点:闽侯县 ;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1530411元;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土山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
2.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 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健康路38号4楼)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预算审核报告等)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施工图纸。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0元。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12月15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在 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健康路38号4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委托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供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上发布。
招标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闽侯县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91-2280620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健康路38号4楼,
联系电话:15396016870
联 系 人: 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帐 号:8111301011900221785
注明用途:注明用途: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JHJ【2017】招字第025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明注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管部门: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电话:0591-3820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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