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规划益民东路、朝华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54次 日期:2017-12-02 12:28:52.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规划益民东路、朝华路道路工程 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5〕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漳州市规划益民东路、朝华路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州市规划益民东路、朝华路道路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规划益民东路西起益华路、东至规划朝华路,朝华路北起益龙路、南至漳华中路(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998.98万元,预算审核价7530426.85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市支路,规划益民东路道路全长229.537m,本次实施长度约为172.902m,红线宽16m,设计速度20km/h;规划朝华路道路全长310.18m,本次实施长度约为285.68m,道路红线宽16m,设计时速20km/h;主要建设路基、路面、雨水污管道、绿化、交通工程、综合管线、道路照明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530426.85元(含暂列金¥ 35万元);
2.6.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贰 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注册地在漳州市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不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3日至2017年12月7日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V5.0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纸质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资料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13~14.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6日11: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商业城支行
户 名: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账 号:1610 6010 0100 2222 45
(2)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需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盖公章)和开户许可证、转账凭证复印件交于招标人,以确保投标保证金顺利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27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或光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须持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不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的复印件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年度保证金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7日15:00 时。
9.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新浦路12号瑞丰苑709室,邮编:363000;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6-28788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205室 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605008
联系人:小邱 邮 箱:bjjyzjzx@163.com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漳州市芗城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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